深圳銀保監局:收回物業抵押經營貸為假消息
作者: 揭陽房產網
更新時間: 2020年04月24日 22:0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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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日起過戶不滿半年的物業抵押做經營貸的不得審批不得放款,并收回1月25日后審批的相關貸款?!?月21日,深圳傳
即日起過戶不滿半年的物業抵押做經營貸的不得審批不得放款,并收回1月25日后審批的相關貸款?!?月21日,深圳傳出了此消息,深圳銀保監局對此表示,上述內容為假消息。
近期,物業抵押經營貸流入深圳樓市的情況,已引起監管部門的重視。4月20日,中國人民銀行深圳中心支行貨幣信貸處發布通知,要求轄內各家銀行緊急自查關于房抵經營貸資金違規流入房地產市場情況。同日,還有消息傳出,深圳銀保監局與央行深圳中心支行召集轄內各銀行行長開會。
隨后,有消息傳出,稱深圳相關監管部門要求轄內銀行,從即日起過戶不滿半年的物業抵押做經營貸的,全部不得審批,審批了的不得放款;1月25日后審批的過戶不滿半年的房產做的抵押經營貸,全部責令各放款行收回。
對加強信貸管理
服務實體經濟提出要求
對此,深圳銀保監局方面表示,上述內容不實。銀保監局相關負責人表示,4月20日下午深圳銀保監局聯合深圳人行召開轄內銀行座談會,對于加強信貸管理服務實體經濟提出相關要求,其中包括:對房產交易完成后短期內申請抵押貸款的業務要重點審查融資需求的合理性。要加強對房產抵押經營貸的資金用途監控,不得違規流入房地產領域。要求各行迅速開展全面排查,對于排查發現信貸資金違規挪用于房地產領域的貸款要限期收回。同時,要求銀行要繼續按照銀保監會要求加強小微企業金融服務,不要因業務規范而影響對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正常生產經營的信貸支持。
銀保監局方面強調,沒有責令各放款行收回所有1月25日后審批的過戶不滿半年的房產做的抵押經營貸。(廣州日報)
(責編:孫紅麗、初梓瑞)